
案例一
孫某有個女朋友,兩人感情還算可以,但是最突然失蹤了。因為女友家人不待見孫斌,他又急著尋找女朋友的下落,于是小伙就上網查尋人廣告。孫某在網上看到一則廣告,說可以通過定位找人。由于孫某尋人心切,抱著試一試的心態,就添加了廣告上的微信“找人咨詢”。在孫某表明意圖后,“找人咨詢”告訴小伙他,要先交400元服務費,然后提供女朋友的手機號、微信號就幫他找女朋友的定位信息。孫某先交了200元訂金,提供了女朋友的手機號,然后“找人咨詢”就給了孫斌一個模糊的定位,在廣州東莞。對于這個位置,孫某是有點懷疑的。但是對方告訴他,定位顯示就是在那邊,不會錯,信不信由他。孫某要想要知道女朋友精確的定位,就需要再交500元才行。于是孫某把剩下的200元服務費,再加上500元精準定位服務費通過微信轉了過去。結果剛轉完錢,對方給了一個相對精準定位后,沒多久就把孫斌拉黑了。孫斌才意識到被騙了,共損失900元。
案例二
陳先生偶然在網上看到了一條廣告信息,寫著“精準定位,尋找Ta,出售定位軟件”等內容,而此時,他正苦于跟自己有生意往來的”老賴“欠錢不還,現在還聯系不上。何不試試?陳先生當晚與廣告發布者取得了聯系。“客服”在加了他的微信后,聲稱只需要提供被追蹤人的電話號碼之類私人信息,就能在最短時間內查詢到對方的實時位置,并特意強調所有費用需要交給公司財務,價格絕對透明公道。在對方添加的群聊中,陳先生看到有專門的財務、售后人員,于是信以為真,決定購買“定位服務”。根據“指引”,陳先生支付了200元定金并收到了一個鏈接,但是那個鏈接根本打不開,于是再次聯系了對方。“有的鏈接點不開,需要激活碼才能使用。”陳先生尋人心切,沒想太多,當時就向對方支付了“激活費”1300元。“對方還說這個事情要保密,接下來就不斷用保證金、押金等名義要錢。”就這樣,當晚,陳先生分多次向對方支付了共5168元。然而,所謂“定位軟件”仿佛一個空殼,從頭到尾根本無法使用,陳先生要求退款時,發現自己已經被“客服“拉黑,也被踢出了群聊。如夢初醒,陳先生意識到自己被騙,立即報了警。
案例三
小劉的妹妹從單位辭職后一連5天沒有回家,電話要么關機要么不接。小劉急非常著急,生怕妹妹出事。小劉突然想起之前加過一個關于手機定位的微信號。小劉立即聯系該“好友”,并問道:“妹妹失蹤幾天了,通過手機定位找她的位置,多少錢?”“好友”十分誠懇地回答:“我們公司是專業定位找人的,定位費用376元。”小劉想300多就能查到妹妹的位置,于是立即就給對方轉了376元。“好友”隨即發過來一個定位的文件讓小劉下載,并聲稱要交保證金、解密費各800元,表示這些錢相當于押金,交易結束之后就會退還的。小劉沒有多想,又用微信轉了1600元過去。之后“好友”發給小劉一個網址以及登錄密碼,并告知小劉必須用電腦登錄。小劉沒注意用手機登錄了一下,“好友”又稱因為手機登錄了一下導致密碼被凍結了,需要3800元錢重新解凍密碼。為了打消小劉的顧慮,“好友”一直解釋,找到人之后這些費用都會退還的,只收取376元的定位費用。然而隨后“好友”又以轉賬的錢被銀行扣了,沒法把文件發給小劉,讓其重新轉錢,由于心急,擔心妹妹的安危,小劉無奈又轉了3600元。但是,左等右等,過了好幾天,沒等到“好友”聯系自己,妹妹自己回家了。小劉就聯系“好友”退還各種押金,這時候“好友”又以微信支付的錢被凍結,需要用儲蓄卡支付解凍,必須通過QQ轉賬,急于想讓“好友”退錢的小劉又在QQ上轉了9200元。直至“好友”再也聯系不上了,小劉才意識到被騙,想起到派出所報案。
案例四
李女士最近察覺男朋友有點不對勁,總是電話不接、信息不回,回來之后問他也是支支吾吾搪塞過去,李女士懷疑男朋友在外面有了新歡。于是,她想在網上找個“定位軟件”看看男朋友到底去哪了。
李女士通過某購物平臺找到了幾家售賣“定位軟件”的店鋪,隨便選擇了一家之后,手機便收到了一條該店鋪的好友請求。成為好友后,對方表示一個“定位軟件”APP是480元,并且要求通過微信紅包方式支付,李女士同意后,對方將其拉入了一個微信群,要求李女士在群里發3個紅包,李女士沒有多問便照做了,群里的人領完紅包后要求李女士退群。李女士有點蒙,怎么收了錢就讓自己退群呢?
這時,李女士又收到了消息,對方發給李女士一個APP鏈接,李女士才明白原來是在“付款”,趕忙下載注冊,在操作過程中發現還需要邀請碼,便聯系對方,對方解釋說需要購買授權激活碼,激活碼的使用期限分別有90天980元、180天1580元、365天2200元,李女士選擇了最貴的,整就整全套的,于是又被對方拉入了一個群,這一次,李女士分了7個200元和1個180元的紅包發到了群里。
很快,紅包又被一搶而空,李女士也被退出該群。得到邀請碼后,李女士按對方指示截圖過去,對方說需要交納1500元的保證金以保證整個交易的安全性和保密性,并承諾在24小時后自動退還。在詢問過程中,對方又向李女士推薦了一款服務器,據說可以加強“定位軟件”的信號,能夠24小時不間斷,需要支付1888元,隨后,李女士以同樣的方式支付給對方。
一切準備妥當后,對方要求李女士打開藍牙,卸載微信并關機。李女士以為這是打開“定位軟件”的方式便照做了,但當李女士打開手機再次登錄微信時,發現與對方的聊天和交易記錄全都沒有了,而對方的微信也顯示被投訴,多次語音聯系也未果后,李女士發現自己被騙,最終報了警。
案例五
為了方便隨時查詢小孩的位置,吳先生在網絡上搜索各種定位追蹤軟件的銷售信息,并填寫自己的手機號碼。不久,吳先生就接到了一個電話,對方稱可以提供銷售定位軟件的服務,主動加了吳先生的微信,并拉入了一個多人微信群。群里的專職“客服”開始與吳先生溝通,介紹軟件的各種功能,并發送了一個應用鏈接,只需要點擊鏈接,就能輕松下載某定位跟蹤APP。吳先生按照要求一步步下載了軟件,填寫了個人信息,隨后“客服”繼續以各種收費名目為由,要求吳先生支付一系列費用后才能使用。吳先生按照對方要求,分別以支付定金、預付款、授權碼等名義,分5次向對方支付了5540元。可當吳先生急切詢問何時才能使用軟件時,對方不再理會。發現被騙,吳先生選擇了報警。
案例六
吳先在網上看到一條“天下游”的手機定位軟件APP的廣告。自稱“天下游”的工作人員主動加他為微信好友。工作人員告知交2200元就可以安裝手機定位。吳先生稱,沒有那么多錢。對方告知可以先支付1100元,如果軟件好用,再支付余款。吳先生轉賬1100元到指定賬戶后,對方發來一網絡鏈接和操作視頻,用于安裝和使用手機定位APP。吳先生將一手機號碼發給對方定位,沒多久對方就發來定位信息。吳先生信以為真,并將余款1100元轉給對方。收款后,對方讓吳先生再支付5000元作為風險金,并表示使用后會退還。吳先生支付5000元后,軟件卻無法使用。對方答復,在固定的時間幫申請退款。但幾天后,仍不見退款,吳先生發現被騙,于是報警。
案例七
李先生因為與妻子感情不和,總是“不放心”自己的妻子,于是在網上搜索了手機定位服務,跳出來一個微信號,李先生加了這個號。對方聲稱自己是專業的,并發了一個價格表給李先生過目,里面包含了單次查詢、全程追蹤等各種具體項目和對應的價格。李先生選擇了一個全程追蹤的項目,并把妻子的手機號發給了對方。不一會,對方發來一個定位,李先生一邊打車順著定位去找人,一邊通過微信給對方轉了2200元。隨后對方又發來一個鏈接,李先生點開發現是一個實時定位頁面,李先生輸入手機號碼后發現定不了位,這時對方發來一條消息,稱要付費1000元解密才可用。李先生轉了錢之后,對方又要李先生轉3000元的風險押金。接二連三要轉錢,李先生懷疑自己被騙,趕緊報警。
案例八
5月3日,小溫和男友因感情問題聯系不上,于是決定到網上找“黑客”來查找男友的具體位置。她通過網絡廣告鏈接添加了一名“黑客”為QQ好友。“黑客”要求小溫發送男友的相關信息以便定位。此外,“黑客”還“貼心”地要求小溫掃碼加入某支付平臺的兩個群聊,并讓她在群內通過發紅包來支付報酬,聲稱“這樣支付不會留下雙方信息”。于是,小溫按照對方的要求,先后發出3440元紅包。直到5月20日“黑客”以“系統被查封”、“授權碼故障”等理由,表示無法完成任務。小溫這時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。于是報警求助。
案例九
珠海的王女士,因發現丈夫行蹤詭異就在網上找了“私家偵探”調查丈夫。然而,調查結果沒拿到她還被騙了不少錢。結婚5年的王女士發現丈夫對自己的事情不太上心,有時接電話偷偷摸摸的回到家更是捧著手機和別人發微信到深夜。兩人為此多次吵架,王女士的丈夫甚至提出要離婚。一次爭吵后,王女士趁丈夫熟睡之際,偷偷打開他的手機,發現微信里的聊天內容被刪得一干二凈。越發覺得丈夫不對勁的王女士,經過一番思量后,決定模仿電視劇中雇傭私家偵探調查的橋段。通過網絡搜索,王女士找到一家私家偵探公司,并和該公司取得聯系。提出想調查丈夫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行蹤。
隨后,該公司客服表示開展調查需預付8000元“調查費”,并保證在2周后給王女士調查結果。在和客服協商后,王女士將丈夫的姓名、手機號碼、社交賬號等資料告訴了對方。并通過網銀預付了8000元的首期“調查費”。就在這時,王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名叫“李洋”的男子,他因前妻的背叛而選擇了離婚。也許是有類似的經歷,王女士與李洋聊了很多,還告訴了對方自己私下找了私家偵探的事。
一個星期后,王女士突然接到上海市公安局的來電,對方稱她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,并讓她立即到就近派出所說明情況。驚慌失措下的王女士趕緊聯系了私家偵探公司。然而,該公司電話已撥不通,其微信也被“客服”“拉黑”了。王女士意識到被騙,隨后找到李洋傾訴。李洋聽后告訴王女士,此事若處理不好則可能要坐牢,并表示他有關系
可以幫王女士“擺平”。次日,李洋告訴王女士,若想不被判刑,則需要花20萬元疏通關系。為免受牢獄之災,王女士立即給李洋轉賬20萬元,請其幫忙疏通關系。
然而一個月后,李洋沒有給回任何信息,還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。最后還將王女士的微信“拉黑”了,意識到自己可能又被騙了,王女士立馬到派出所報警。
案例十
周先生在百度上搜索“怎么查一個人去了哪里”,之后百度網頁上直接跳轉進了一個文章的鏈接,上面顯示“手機定位服務”,好奇的周先生添加了頁面上的微信,對方就把周先生推薦給了所謂的“客服”人員,客服就向周先生介紹了店里的明星產品,一款名叫“定位寶”的軟件。周先生按照對方的要求,在微信上先轉賬500元定金,可軟件無法打開;付完尾款,仍無法打開。再次咨詢,客服稱需要周先生支付激活軟件的服務費,獲取激活碼才能激活軟件。就這樣周先生先后給對方轉賬4060元,軟件照樣沒法用。發現被騙后,馬上報了警。
案例十一
曹先生在百度上搜索“定位”的關鍵字,結果網頁上自己跳出來有一條信息,上面有個微信號,備注是“幫幫查”,曹先生就添加了對方微信,對方發送來一個網址,曹先生按照指示下載了一個叫“定位寶”的軟件,之后被對方以需要邀請碼、激活碼、手機串號才能使用軟件為由,騙走了1499元。
案例十二
小王在百度上搜索定位軟件,通過網頁上預留的微信號添加賣家為好友,談好價格后,向對方賬戶網銀轉賬1500元。隨后掃描對方提供的二維碼下載“定位”APP,提示需要注冊授權碼。小王聯系賣家,賣家以需要繳納軟件授權金、保證金、協議金、啟動金和技術金等眾多名目先后要求小王轉賬共計5000余元。小王交錢后軟件仍不能使用,才發現自己被騙。
案例十三
張某因小孩賭氣離家出走整晚未回家,擔心出事又不想報警,便嘗試在網上搜索尋找“定位”找人服務。通過百度搜索到一則提供定位服務的廣告,添加客服微信并下載APP.客服要求先交560元的軟件使用費,張某進行了轉賬。后對方又要求交納1380元的授權費,用來激活軟件,張某稍有疑慮但仍進行轉賬。結果對方又提出要交3000元的保證金,張某察覺到應該是騙局,要求對方退錢,對方不退,張某報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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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分子先通過網絡或手機短信,發布其掌握全球定位技術,能夠提供“定位找人”服務的信息,謊稱能“精準定位找人、尋找老賴”及提供“定位軟件”,引誘急于找人或者想要窺探別人隱私的人員上鉤。當受騙人與他們聯系時,接著通過“詐騙話術”了解受騙人以及被定位人員的基本情況,再根據對方提供的情況,拋出一個受騙人心理上可接受的大概方位,以作誘餌,騙取信任。之后誘使受騙人通過微信等轉賬方式先期付款,一旦受騙人上鉤,便會陸續以縮小定位范圍,還需加價,以及需要保證金等名義再騙錢財,從而促使受騙人不斷付款,深陷其中。
千萬不要相信網絡上所謂的實時定位軟件、衛星定位軟件、手機竊聽卡等等廣告信息。網絡上出現所謂手機定位軟件或手機定位、微信定位查詢,都是詐騙。 在尋人時應該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,不要相信網絡上沒有可靠來源的虛假信息,以免中了詐騙分子的圈套,遭受財產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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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陌生人以各種理由要求轉賬,一定要謹慎,以免財產遭到損失。若遭遇詐騙,請注意保存相關證據,要保留聊天和轉賬記錄,并及時撥打110報警!